由广东超声专家发起,经广东省省卫根据卫生部《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卫医政发〔2009〕51号,下称《办法》)有关规定批准,2012年1月11日发文,成立了广东省超声诊断医疗质量控制中心,挂靠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;并确立了第一届超声医学质量控制中心成员名单见,由广东省内各大医院专家教授组成,开展了实质性的质控指导、培训、标准制定等工作,制定了广东超声质控标准。
超声医学质控中心主要工作职责
1、在省卫生厅的指导下,负责广东省超声医学专业(包括超声诊断与介入治疗)质控工作的实施。
2、依照省质控中心要求,制定《广东省超声医学质控中心主要工作职责》、《广东省超声医学质控中心工作实施细则》和《广东省超声医学质控质控方案》。
3、根据行业组织制定的主要疾病的《质控指南》等质控标准。
4、对省内医疗机构的超声诊断与介入治疗进行质量进行检查和考核,科学、客观、公正出具质控报告,反馈质控指标和考核结果,表彰先进、提出整改意见。
5、对各级医院的超声专业的设置、布局、条件、设备等工作进行评估,对影像医疗质量的不合理之处提出整改。
6、指导各市(地)、县级医院开展超声质控工作,搭建全省质控交流平台,组织质控培训和经验交流,逐步组建广东省超声专业质控网络。
7、设立少点医院,建立全省超声专业的信息网络和资料数据库,对本专业医疗质量信息进行收集、统计、分析和评价,并对质控的信息真实性进行抽查复核。
8、通过调查研究,制定我省超声医学专业人才基本技能、适宜技术和新技术的推广培训计划。
9、定期向省级卫生厅报告本专业质控情况、存在问题、对策、意见和建议。
10、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年初上报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。